今天傍晚,收到社會局來的一封公文,看了立即讓我變的很火大。

主題是,它說我申請的補助(父母一方未就業之育嬰補助)不符合資格,所以從下個月開始要停止補助。如果有問題的話,可以申復。

它還很貼心的附了申復書來。

不符合資格的原因是,我們100年的所得率超過20%。

讓我生氣的是,我們明明就沒有超過20%,而且,我已經申復過一次了。

當初,性急的我在申請後的一個月,就自己打電話去社會局問結果了。裡面的承辦人員很好心的告訴我,沒通過,但可能是因為他們的所得資料是99年度的,又未與國稅局連線,所以,我可以再檢附資料去申復。

申復的資料需要 : 未就業證明(去勞保局申請)、100年的所得稅單(去國稅局申請),再加上去區公所填申復書,就可以了。

需要的資料很簡單,但,就要跑三個不同的地方。丫,我們就是沒工作自己帶小孩,還擠的出時間去辦這些東西?

當初我是請老人家顧小孩一下,還分三天去各自不同的地方把東西申請完,再送到區公所去,之後隔了半個多月才打電話去社會局問,申的復的東西收到沒,有符合資格了嗎?

因為我不想呆呆的等一、二個月後,再告訴我少了什麼文件,或,沒收到。

那我會氣死。

那時候社會局一開始接電話的人,根本沒聽我的提問,就以官腔回答說,「有沒有通過要去區公所問」。

是後來我很堅持的表明,我只是想確認申復文件收到沒,她才很不甘願的把電話轉給承辦人員。(原來她根本不是承辦)

後來的承辦小姐人很好,聽完我的問題後,她說,「我查一下再回您電話喔」。(真的有回)

承辦的小姐後來打電話來說,我申復的文件有收到,也有符合補助資格,只是現在件比較多,所以補助下來可能要再等一下。

我謝謝她說,「補助哪時下來沒關係,我只是要確定文件有收到,沒有少就好了」。

申請過後大約二個月,每個月2500的補助就如期撥到戶頭了。

這件事不就應該要這麼結束了嗎?怎麼會有今天這種公文的出現呢?

很火大的我,立馬去翻了100年的所得稅單出來(因為我們家是採懶人報稅法,國稅局替我們試算的那張,我們就拿那張去報稅,沒有自行申報),上面的稅率明明就沒有超過20%。

我去國稅局申請的那張也沒有啊。

氣死人了,明天一早,一定要打電話去問。(雖然我有預感,它一定又會叫我去申復一次)

只是現在的時間點很尷尬。因為它補助是從五月開始停,但噗8月就滿2歲了,所以正常也只能領到8月,陳先生就說只差幾個月,就別麻煩去申復了。

哼,一個是奇摩子的問題,另一個是,我要確定它要繳回已領的嗎?(如果它很堅持我們不符合的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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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是擾民的政府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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